2013年鎮江市華達物資總公司廢舊物資處置第二次招標第二次公示
作者:江蘇索普(集團)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13-11-27 預覽量:373
鎮江市華達物資總公司廢舊物資處置第二次招標第二次公示
根據《江蘇索普(集團)有限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法》及《鎮江市華達物資總公司廢舊物資處置管理相關規定》,鎮江市華達物資總公司將擬對江蘇索普(集團)有限公司熱電廠循環硫化床鍋爐及甲醇廠煤化氣裝置產生的煤灰、煤渣進行招標銷售,我公司本著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通過招標方式擇優選定投標單位。根據招標規定,競標單位不足三家將進行第二次招標公示。具體如下:
一、招標單位:鎮江市華達物資總公司
二、報名地點及聯系部門:
報名地點:索普樹脂廠大門口二樓
聯系部門:鎮江市華達物資總公司物資回收部
聯系人:嚴萍、徐俊杰、孫厚喜
電話(傳真):0511-88910522
三、招標日程安排
1、報名及發標書時間:2013年11月27日——2013年11月29日,每日上午9:00-11:00;下午13:30-16:00(法定節假日除外)。
3、實地存放地點:江蘇索普集團熱電廠、甲醇廠規定存放地
4、實物勘察時間:不集中勘察。
5、開標日期暫定為:另行通知(如時間改變,另行通知)。
6、開標地點:另行通知。
四、標書費及投標保證金:
1、購買標書費用:200元(標書費不退還)。
2、投標保證金:100000元(評標結束后,未中標者,及時退還;中標者,簽訂買賣協議時并交納履約保證金,履約保證金為標的物總價)。
五、本次招標內容:
序號
廢舊物資名稱
存放地點
備注
1
煤灰
熱電廠、甲醇廠指定堆放地點
2
煤渣
熱電廠、甲醇廠指定堆放地點
六、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攜帶以下資料:
(1)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,營業范圍符合項目要求,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,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壹份(原件備查);
(2)、稅務登記證正本復印件(原件備查);
(3)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(原件備查);
(4)、法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、委托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(加蓋公章);
(5)、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,資金狀況良好;
(6)、具有經營相關業務的銷售渠道證明;
(7)、近3年內無違法、違紀、違規行為,未受到相應主管部門行政處罰;
(8)、符合交通、運管等有關規定的運輸車輛及中轉庫容能滿足項目要求;
(9)、對直接使用煤灰、煤渣的銷售承包商(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),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;
(10)、投標人須提供企業具有的粉罐運輸車、運渣車輛數量及證明文件。
鎮江市華達物資總公司
2013年11月27日